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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修配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4   发布人:业务八处

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修配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修配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修配件采购项目

2.2 货物需求和分包:

本次分包以车辆构造为基础,结合招标人当前物资供应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包号

采购类型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其他

1

WABCO泵阀

接招标人通知后2个小时内送达

招标人指定的郑州市内交货地点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

ZF车桥配件

3

玉柴发动机配件

4

玻璃

5

齿形带

6

滤芯

7

国产制动器

8

克诺尔制动器

9

气路泵阀

10

车身附件、灯具

11

座椅

12

佩特来发电机、起动机

13

用电设备

14

传感器、报警器、组合开关

15

高压用电设备

16

斯佩尔风机

17

传动系

18

萨克斯离合器

19

差减总成

20

转向系

21

集中润滑系统、福建莱克刹车油、汽车自动传动液(ATF- = 3 \* ROMAN \* MERGEFORMAT III

22

悬架

23

气囊

24

燃料系统

25

空调暖风

26

低值易耗品

27

胶类、扎带

28

橡胶件、管子、卡子

29

五金标准件

30

进口轴承

31

国产轴承

32

站台物资1

33

站台物资2

34

站台物资3

35

蓄电池

36

工具1

37

工具2

38

保修设备

39

进口轮胎采购及报废轮胎回收

40

国产轮胎采购及报废轮胎回收

41

轮胎翻新及维修

42

气电发动机润滑油、重负荷车辆齿轮油

43

汽车润滑脂

44

-25度发动机冷却液

45

方盛差减总成

注:

1)同一供应商中标项目最多不超过7个,按包号从小到大依次确定该7个中标项目,超出的项目由中标候选人依次替补。

2)同一供应商不得同时中标36包(工具1)和37包(工具2),否则按36包确定中标,37包由中标候选人依次替补。

339包(进口轮胎采购及报废轮胎回收)、40包(国产轮胎采购及报废轮胎回收)采用入围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各入围2家供应商。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检测合格。

2.5 供货有效期:本次供货有效期为签订合同日起一年,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不受供货有效期和合同期限影响,双方如有疑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支持能力,提供免费送货上门服务,能按供货合同按时、保质、保量、保证供应,并能按项目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3.3 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 投标人资质具体要求如下(未明确资质要求的货物,要求进货来源单位为货物生产厂家或货物生产厂家直接资质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

1包(WABCO泵阀)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

2包(ZF车桥配件)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

3包(玉柴发动机配件)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

4包(玻璃)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

5包(齿形带)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

6包(滤芯)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货物规格型号能100%全覆盖并无损替换,需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7包(国产制动器)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

8包(克诺尔制动器)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

9包(气路泵阀)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

10包(车身附件、灯具)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

11包(座椅)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

12包(佩特来发电机、起动机)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

13包(用电设备)投标人)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

14包(传感器、报警器、组合开关)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

15包(高压用电设备))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

16包(斯佩尔风机)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

17包(传动系))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

18包(萨克斯离合器)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

19包(差减总成))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

20包(转向系))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

21包(集中润滑系统、福建莱克刹车油、汽车自动传动液(ATF- = 3 \* ROMAN \* MERGEFORMAT III))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

22包(悬架))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

23包(气囊))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

24包(燃料系统))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

25包(空调暖风)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

26包(低值易耗品)货物供应商营业执照须有汽车零配件销售资质。

27包(胶类、扎带)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

28包(橡胶件、管子、卡子)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

29包(五金标准件)货物供应商营业执照需有五金标准件或汽车零配件销售资质,进货来源须为宇通客车或对应的货物生产厂家,需提供相关供货合同或进项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0包(进口轴承)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

31包(国产轴承)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

32包(站台物资1)、33包(站台物资2)、34包(站台物资3)投标人为招标人当前使用的BRT站台门生产厂家(含)直接资质授权经销商、服务站,或同质可替代产品的生产厂家(含)直接资质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能免费提供维修服务。需提供资质授权书和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35包(蓄电池)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能合法回收处置旧蓄电池,需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6包(工具1)投标人营业执照需有保修工具或设备销售资质,所投标的货物为国内一线品牌。

37包(工具2)投标人营业执照需有保修工具或设备销售资质。

38包(设备)投标人营业执照需有保修工具或设备销售资质。

39包(进口轮胎采购及报废轮胎回收)投标的产品必须为国际一线品牌(国内品牌除外)的公交专用胎或适合公交使用的轮胎。投标人必须为轮胎生产厂家或由轮胎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主营业务必须为轮胎经营(销售),投标的产品必须为2019年或2020年宇通等国内知名客车厂家公交车辆配套产品,并提供相关配套证明。

40包(国产轮胎采购及报废轮胎回收)投标的产品必须为国内一线品牌(进口品牌除外)的公交专用胎或适合公交使用轮胎。投标人必须为轮胎生产厂家或由轮胎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主营业务必须为轮胎经营(销售),投标的产品必须为2019年或2020年宇通等国内知名客车厂家公交车辆配套产品,并提供相关配套证明。

41包(轮胎翻新及维修)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轮胎翻新和维修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支持能力,提供免费取货送货上门服务,能按供货合同按时、保质、保量翻新、维修轮胎,并能按项目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42包(气电发动机润滑油和重负荷车辆齿轮油)投标人须为宇通客车(含)或玉柴发动机厂(含)直接资质授权经销商、服务站,或与宇通客车/玉柴发动机厂配套的发动机油生产厂家(含)直接资质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需提供相关供货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43包(汽车润滑脂)货物须为宇通客车厂配套使用或为国际国内一线品牌,投标人须为该货物生产厂家的直接资质授权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4包(-25度发动机冷却液)货物须为宇通客车厂或国内一线客车厂家配套使用,或为国际国内一线品牌。投标人须为该货物生产厂家的直接资质授权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5包(方盛差减总成)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省市经销商、服务站或宇通资质。

3.5 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企业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其信用记录进行复查;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11124日至2021121日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节假日休息),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装订成册)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08房间(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八楼)进行现场购买,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4.2.1 投标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2.2 投标人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只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2.3 货物生产厂商的授权书等有效证明材料;

4.2.4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页、“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

4.2.5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

1、潜在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潜在投标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资料不齐全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代理机构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评标开始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800.00/份,售后不退,不支持邮购。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

电话:0371-68089622/6808958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23号中科金座808

联系人:常亮、李丽、王嘉楠

  话:0371-65928016/8015

监督部门: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工作部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黄河东路8

联系电话:0371-68089691



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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