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经济贸易学校委托,就郑州市经济贸易学校窗帘(新校区公共基础部分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谈判,推荐成交候选人,现就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经济贸易学校窗帘(新校区公共基础部分设备)
招标编号:郑财竞谈-2017-351号
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采购货物采购共分1个包;货物基本信息见中标货物信息。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招标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局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12月18日
三、评审信息:
竞争性谈判日期:2017年12月27日
竞争性谈判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评标室
竞争性谈判小组名单:王双华 唐伟娜 徐士杰(招标人代表)
四、成交信息:
成交人名称:河南政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84.6万元人民币
成交人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政通路66号院2号楼6层619号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市经济贸易学校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815398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及金水区红旗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28024
联系地址: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12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九如路中科金座8楼)
本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各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郑州市经济贸易学校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8日